校准人员
校准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人员的能力、资格要求和职责应符合《计量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校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物理和数学知识、测量知识和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能力。
校准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溯源系统,能够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设施和环境条件
校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的要求,以便其对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能够控制在规定的要求内。当现场校准不能满足要求时,校准人员应能够评估由于相应环境条件的影响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测量设备的校准方法首选国家校准规范或部门校准规范。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首选相应的国家检定规程或部门检定规程。
如果没有相应的校准规范或验证程序或其他标准方法,实验室可以制定校准方法并予以确认。实验室应提供并保存方法确认记录。
测量可追溯性
执行外部校准服务的校准实验室制定的最高测量标准(参考标准)应定期使用校准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制定的适当水平的测量标准进行验证或校准,以确保测量值可追溯至国家测量基准(标准)。
为确保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应制定特殊程序,以建立、评估、维护和正确使用参考标准、基准、转移标准或工作标准。 参考标准、基准、转移标准或工作标准应进行测量不确定度验证、重复性评估和稳定性评估。
测量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
参考标准、基准、转移标准或工作标准应参与CNAS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较或能力验证计划。
结果报告
应描述测量可追溯性的方法。
测量不确定度和覆盖系数必须在相关地方给出。
【本文标签】 关于校准实验室建标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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