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测量待测溶液之前,先对其进行校准。通常,在连续使用中,能够满足校准要求的仪器应每天校准一次,每个调节器不得更换。不使用时,将电极灯泡浸入蒸馏水中。通常,不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校准。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应提前校准仪器。
(1) 当溶液温度与校准过程中的温度相差很大时。
(2)干燥时间过长的PH计电极。
(3) 更换了新电极。
(4) 当“定位”调节器改变或可能改变时。
(5)在测量过浓的酸(pH<2)或浓酸(pH>12)后。
(6) 测量了含氟溶液,酸度在pH<7的溶液和浓缩有机溶液之后。
2.重新校准仪器。对于重新校准周期,用户可以根据仪器的长期稳定性指标和实际测量的精度要求自行决定。再校准主要是指仪器的零位校正和满刻度值校正。
缓冲溶液的制备
(1) PH 4.01溶液:使用10.21g GR邻苯二甲酸钾溶解在1000ML无二氧化碳水中。
(2)PH6.86溶液:将3.40g GR磷酸二氢钾和3.55g GR磷酸二氢钠溶于1000ML无二氧化碳水中。
(3) PH 9.18溶液:使用3.81g GR硼砂溶解在1000ML无二氧化碳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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